专家谈丨周宾:“前海模式”在陕西自贸区推广的金融改革创新启示-深圳前海贸易公司信用证授信
日前,丝路(西安)前海园项目落户西安丝路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区,这是“前海模式”走出深圳在内地的首次推广。作为我国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窗口,深圳前海开发区具有区位条件便利、产业基础雄厚、服务配套较完善、机制灵活多元、政策环境优越等特点,形成的“前海模式”在探索制度创新方面的经验可归纳为:通过降低门槛、压缩成本、改革商事等营造高效便利的营商创业环境;通过扩大开放、促进合作、创新服务等建立急需适用的产融结合渠道;通过强化支撑、过程监管、联动抽查等提供公平有序的市场法治规则。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对该领域的改革创新需要做到稳定经济增长与防范金融风险兼顾,以提高其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陕西自贸区成立两年来,累计注册市场主体超过4.4万家,新增注册资本超过6000亿元(其中,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超过25亿美元),并探索推出了包括“通丝路”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服务平台、“金单制”供应链金融模式等。对比深圳前海开发区发现,陕西自贸区尚存在外资企业与注册资本数量均偏少、对外贸易在全省份额虽大但对地区经济带动效应有限、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与产融结合仍不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有待增强等明显短板。因此,我省在自贸区建设中应统筹金融、产业、科技等要素资源,加快促成硬科技金融、能源金融、绿色金融、文化金融等特色集聚区,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案例,以此发挥金融创新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撬动作用,实现产融结合与提振实体经济,助推陕西“三个经济”发展。
依托我省能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 聚力发展西北能源金融市场
充分抓住“一带一路”政策机遇和利用我省自贸区建设平台,依托陕北能源化工产业集群,加快建立并形成“产业、科技、金融”三位一体的现代能源金融贸易模式,并推出基于担保品创新的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等能源金融产品;通过对煤炭、油气等化石能源和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分类施策,并加大政策支持、完善配套服务等推动相关科技成果转化,进而促动能源领域关键技术升级和能源产业转型;加快建立与国际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包括负面清单行业管理模式和备案制与核准制相结合能源金融管理制度框架;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应整合升格原有能源领域的论坛和会展,形成政府部门与有关学(协)会联办的包括能源金融国际高峰论坛等学术研讨活动和能源领域技术产品贸易博览会等,为丝路沿线地区能源产融结合树立典范,扩大我省能源金融贸易影响力。
利用国家对自贸区建设的政策支持 构建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
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尽快制定《陕西省绿色金融重点支持产业指南》和《陕西省绿色金融支持的重大项目评估办法》等指引性文件;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制定我省相关的绿色金融服务方案,以陕西自贸区为核心,探索丝路金融债券试点和建立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与境外金融机构实施联动机制,带动全省绿色金融领域对外开放;鼓励金融机构依据《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组合运用PPP、ABS、ABN等项目运营与融资模式,设计推出基于担保模式的清洁发展机制(CDM)贷款、碳资产质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绿色矿山建设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在陕南绿色循环发展过程中,加大对绿色城镇化、循环经济、生态农林、能源清洁高效利用、面源污染防治等项目支持力度,从而带动区域协调和助力农村脱贫。
加快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融合 创立丝路文化产业供应链金融
针对文化产业“三高一轻”(高成长、高创新、高风险、轻资产)与金融资本“三高一低”(高回报、高杠杆、高风险、低成本)具有一些相近的特点,应重点从消费端入手并结合发展影视旅游、城市改造、特色小镇建设等需求,积极嵌入现代科技要素和建立健全文化产品交易服务体系,对具有稳定现金流的文化企业可利用应收账款设置抵押,以解决其有形资产不足的问题进而发展壮大,并以其为核心创立丝路文化产业供应链金融。此外,一方面,逐步完善对文化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运用专业化授信工具实现对项目风险的科学分析;另一方面,积极探索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可通过银团贷款、组合贷款以及文化产业贷款风险担保产品等设计,分散信贷压力的同时,提高文化产业的风控管理能力,进而提升我省文化产业直接融资比重以及有效防范化解文化产业融资风险。
(作者系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